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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民政局本级2022年度单位决算

发布日期:2023-09-13 浏览次数:47 字体:[ ]


孝感市民政局本级2022年度单位决算

 

   

第一部分  孝感市民政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孝感市民政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孝感市民政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孝感市民政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部门标准并组织实施。

()负责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拟订社会救助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县级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负责婚姻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孝感市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民政局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干部人事和规划财务科、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科、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  1,598.75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436.08   万元,下降  21.4  %,主要原因是福彩公益金收入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 1,598.75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  436.08  万元,下降 21.4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598.75 万元,占本年收入 1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 1,598.75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  436.08 万元,下降 21.4 %。其中:基本支出  632.83  万元,占本年支出 39.6   %;项目支出 965.92  万元,占本年支出  60.4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 1,598.75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436.08  万元,下降   21.4  %。主要原因是福彩公益金收入减少。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132.49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  40.82  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增资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66.26  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  476.9  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福彩公益金收入减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 0   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132.49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70.8    %。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40.82  万元,增长  3.7  %。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增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132.49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26.53万元,占99.5  %。主要是用于在职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 5.96 万元,占 0.5 %。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132.49  万元,支出决算为  1,132.4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38.9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3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年初预算为54.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年初预算为249.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2.1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为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18.7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为0.8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开展儿童督导员培训。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0.6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训。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年初预算为31.1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惠民殡葬及无名尸体殡葬费用。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5.9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为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32.83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564.5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 68.3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  466.26  万元,本年支出  466.26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一)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支出决算为466.26万元,主要用于孝感城区社区治理服务创新试验、孝感城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等方面。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0.25  万元,支出决算为 5.81  万元,完成预算的  56.7 %。较上年减少  2.57  万元,下降 30.7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要求压减“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数较上年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较上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 7.40  万元,支出决算为   4.66 万元,完成预算的  63   %;较上年减少  2.11  万元,增下降 31.2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疫情防控期间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疫情防控期间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 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4.66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  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2.8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16   万元,完成预算的  40.7  %,较上年减少 0.59   万元,下降 36.7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有关规定,尽量控制和节约公务接待费用的开支。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  0  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16  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业务和招商往来单位调研工作来人,主要是开展指导工作、交流、考察、联系工作等公务工作。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24  个,  135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8.32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65万元,降低8.8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2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2.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9.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2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 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1 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1个,资金1857.72万元(含财政直拨项目),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开展基本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控制合理。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编制较为合理,项目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项目资金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项目完成的质量较高,项目设计目标实现较为理想,很好的达到预期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9万元,执行数为249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对83个社区进行补助,引导群众合法理性表达诉求,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示范社区建设验收合格率100%;开展城乡社区主职干部示范培训,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提高社区便民服务能力。

2.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9.7万元,执行数为409.7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提高城市社区工作者待遇,为1000多名社区工作者提供经费补助,覆盖孝感中心城区,补助发放率100%,提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业性,提升城市社区工作者工资水平。

3.社会组织财务审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万元,执行数为2.68万元。完成预算的29.74%。主要产出和效益:对社会组织变更、注销进行财务审计、清算,抽查部分社会组织,开展财务专项审计,规范社会组织财务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编制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大审计抽审范围。

4.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0.8万元。完成预算的26.67%。主要产出和效益:大力开展社会工作能力培训,完成专业培训次数1次,培训参与率达到95%,提高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受到疫情影响,线下培训改为线上培训,因此执行率偏低。

5.农村留守儿童督导员培训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8万元,执行数为0.88万元。完成预算的9 %。主要产出和效益:全年及时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督导员培训活动1次且参与率达到100%,培训活动覆盖全市,提升农村留守儿童督导员业务水平,持续维护留守儿童权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受到疫情影响,线下培训改为线上培训,因此执行率偏低。

6.养老服务人员培训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5 万元,执行数为0.62万元。完成预算的13  %。主要产出和效益:组织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开展培训1次,提高养老服务人员业务水平,提升养老服务人员业务水平,完善孝感市养老服务体系,为养老机构入住的老人提高更好的服务。因受到疫情影响,线下培训改为线上培训,因此执行率偏低。

7.80以上高龄老人补贴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821 万元,执行数8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对市直三区及城区四街道80岁以上老人及时发放高龄津贴,高龄津贴发放到位率达到100%,提高政府可信赖度,持续提升高龄老人生活质量,社会保障服务持续开展。

8.慈善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开展慈善项目和救助活动组织至少有5类,提升应急捐赠工作和筹募善款,缓解特困群众生活压力,救助城乡特困群众工作持续开展,并有能力承接市政府委托的突发性工作任务,确保慈善项目按时落实,管理规范。

9.社会救济人员补助(惠民殡葬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4万元,执行数为9.12万元。完成预算的52%。主要产出和效益:特困对象火化据实应补尽补,享受惠民殡葬政策的遗体当天进行殡葬,减轻困难家庭殡葬费用负担,逐步实现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

10.无名尸体殡葬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20 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解决无名尸体储运、火化等问题,无名尸体及时处理合规率达到100%,严格按照无名尸体处理费用标准,无名尸体殡葬管理政策有效落实,落实殡葬管理办法要求,持续开展无名尸体殡葬工作。

1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3.92万元,执行数为293.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两项补贴发放到位率达到100%,及时合规的发放补贴,有效缓解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残疾人两补政策落实度达到100%,减轻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家庭生活及护理困难,保障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和护理照料需求。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及指标进行梳理完善,完成绩效指标编制自评工作。同时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立项目绩效考核机制,将绩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从制度上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的管理,均衡项目支出,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效能的最大化。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二、2022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见附件《2022年度市民政局项目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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