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养人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二、意愿确认 收养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需要到儿童福利机构进行收养意愿登记,确认是否有符合条件的被收养人,目前我市只有一所儿童福利机构——孝感市儿童福利院,地址:孝感市孝南区澴川路特99号。 收养登记机关: 收养我市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孝南区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电话2360070或者236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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